• EN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公告信息

关于评选表彰吉林大学2016-2017年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2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全校女性做新时代新女性,为新目标奋斗、在新征程建功,通过选树典型、弘扬先进,表彰我校在教学、医疗、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开拓进取,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的优秀女性和先进集体。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吉林大学2016-2017年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拟在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 三八红旗手(标兵)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成绩优异、思想品德优良、育人成果丰硕、科研贡献杰出、社会贡献卓著的巾帼榜样,在全校女性中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带动示范作用。

3.注重在一线的优秀女性中推荐,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一流业绩。

4.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候选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求适当高于三八红旗手的条件和标准,应在两年内获得全国、省、市荣誉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成果奖励的女性中优中选优评选产生。

() 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根据上级妇联组织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勤政高效,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锐意创新、业务精湛,具有较好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三八红旗手60名,在三八红旗手中评选出三八红旗手标兵10人,三八红旗集体30个。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本次评选工作遵循“注重实效、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推荐申报的主要事迹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在评选推荐三八红旗手(标兵)的过程中,100人以下的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10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吉林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是我校妇女组织授予全校妇女的最高荣誉,各基层妇委会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把评选推荐活动与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女性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形成“争做三八红旗手(标兵)、争创三八红旗集体”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严格把关、经基层党组织审核后,报学校妇委会。学校妇委会将召开评委会议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并作出表彰决定。

四、填报材料要求

1.各基层妇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吉林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登记表》、《吉林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见附表)统一使用A4纸,请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字数在1500字左右(可另加附页),于20171229日(星期五)前报送学校妇委会。

联 系 人:邹 张晓琳

联系电话:0431-85167485

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C559

箱:xiao_lin@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三八红旗手(标兵)登记表

  2.吉林大学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吉林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