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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吉林大学2016-2017年度“最美女大学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04 点击量:

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校女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引导女大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精神,彰显我校女大学生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表彰吉林大学2016-2017年度“最美女大学生”,请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学生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评选对象

评选标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评选对象:全校在读女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如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志愿者工作、文体比赛,表现突出者;如积极进行科研发明、写作著述,获省市级、国家级专利,著作出版者;如意志品质出色,道德风尚突出等。)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1-2名学生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最美女大学生”素质评定表》(附件1)、《吉林大学“最美女大学生”登记表》(附件2),附件详见校内通知。并报送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所有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撰写。

2.请于128(星期五)16: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办事大厅8号窗口(中心校区鼎新楼C1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吉林大学“最美女大学生”登记表》上报时需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所有推荐材料经妇委会和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初评后,确定吉林大学2016-2017年度“最美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并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人:李    18584324812

          安悦齐  15584294133

电子邮箱:jluxshnsb@163.com

 

吉林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