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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吉林大学2017年度先进妇委会 优秀妇女干部 妇女工作优秀领导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12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吉林大学群团工作有关要求,提升妇女领导干部服务全校妇女儿童的水平,激励全校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立足本职、服务妇女、再创佳绩,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吉林大学2017年度先进妇委会、优秀妇女干部和妇女工作优秀领导评选表彰活动,拟在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妇委会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第十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的作用,有效推动基层妇女工作的发展。

2.妇委会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绩,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

3.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热心为全校妇女服务,增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在女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引领作用,主动开展对女大学生的教育活动。

(二)优秀妇女干部

1.申报先进妇委会的基层妇委会主任(副主任)。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为基层妇女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积极参加省市妇联和学校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妇委会工作成绩突出,关心女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参与女大学生的教育与各项活动。

(三)妇女工作优秀领导  

1.申报先进妇委会的基层单位主管妇女工作领导。  

2.坚持党群共建原则,将本单位妇女工作纳入基层党委工作中。  

3.关心、支持、参与妇女工作,为改进妇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妇女工作给予经常性的指导和帮助,对女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起积极的示范激励作用。

二、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各基层妇委会、基层妇委会主任(副主任)、主管妇女工作的领导。  

2.评选名额:先进妇委会20个,优秀妇女干部20名,妇女工作优秀领导20名。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基层妇委会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妇女工作,积极参与评选表彰活动。

2.评选工作要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申报的先进妇委会、优秀妇女干部、妇女工作优秀领导需经基层党组织审核同意,上报学校妇委会。

3.学校妇委会将召开评委会议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公示后,确定最后评选表彰决定。   

4.各单位申报的先进妇委会、优秀妇女干部、妇女工作优秀领导,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登记表,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式两份,请于20171229日(星期五)前报送学校妇委会。

联 系 人:邹 张晓琳

联系电话:0431-85167485

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C559

箱:xiao_lin@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2017年度先进妇委会登记表

2.吉林大学2017年度优秀妇女干部登记表

3.吉林大学2017年度妇女工作优秀领导登记表

吉林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