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自成立以来,坚持优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特别加强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工作。合议庭注重推进法院诉讼与妇联维权、司法援助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职能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发挥女法官性别优势
据了解,嘉峪关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设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自2012年3月成立以来,共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400余件。
合议庭审判长由一名女庭长和一名女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由两名女法官和女人民陪审员组成。相关成员都是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做矛盾化解工作的骨干力量。 “在办理案件时她们有着女性的认真、细腻及作为女性的性别优势。”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合议庭主要审理较为复杂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下列案件:(一)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三)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利的案件;(四)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的案件。
在案件审理中,合议庭将调解贯穿始终,通过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自愿履行相关义务,实现案结事了。合议庭特别注意通过明确财产折价款的给付期限,保障女方财产利益。合议庭要求当事人尽量一次性当庭给付,不能一次性给付的,也要先履行一部分,以保障女方离婚后的生活不会受到太大影响。对剩余部分明确具体的给付期限。
合议庭充分行使释明权,使女性当事人明白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对有家庭暴力情形的,通过宣讲法律、举证指导、判决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方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坚持“三快”“优先”原则
对于涉及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嘉峪关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坚持“三快”、优先原则,建立绿色诉讼通道。
对于涉及赡养、抚养、扶养的“三费”案件以及家庭暴力等事关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做到尽快将案件分配到承办法官手中,尽快送达、尽快开庭、尽快处理。
在审理过程中,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时,从父母双方的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子女人格发展需要、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及父母品格取向等方面予以考虑,从而做出有利于儿童学习、成长的判决。在继承案件中,依法保留儿童应继承的份额。在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方面,对无过错方的女方,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有生活困难的,通过给付生活帮助费、离婚后让女方无偿使用房屋、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等方式,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通过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儿童,实行缓交诉讼费用;对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经院长批准后,免交诉讼费用。
三方协作形成维权合力
据了解,嘉峪关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特别注重与市妇联、市司法局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形成维权合力。如借助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和特点,对当事人做细致思想工作,从而推动维权合议庭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借助妇联等相关组织的参与,通过与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亲友、富有影响力的宗教人士等取得联系,邀请其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劝说工作中来,共同消除当事人存在的负面情绪、抵触心理,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消除了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