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工作的基本职能。在具体实事化维权过程中,妇联如何参与进来?如何让维权效果最优?近年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妇联深入思考这一命题,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性举措,形成了“介入式”维权思路——“提前主动介入事件之中,运用法律和社会力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向有利于妇女利益维护的方向进行引导”。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市妇联逐渐丰满这一维权思路,衍生出“视窗”“干预”“NGO志愿者”“营业厅”等四种具体的维权模式,拓宽妇女儿童维权路径,把潜在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视窗” 模式:让普通妇女“看懂”官司
“介入”的要义在于便捷。
“很多女性,尤其是农村妇女,因为不懂法律而处于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也不敢言的维权窘境。”5月16日,马鞍山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陈寰告诉记者,该市妇联权益部在长期实事化维权工作中发现,“如果说部分农村妇女是因为没有受过多少教育而处于维权的劣势,那么一些城区女性,则是因为‘看不懂’法律、不清楚司法步骤而致。”
为此,马鞍山市妇联以“介入式”维权思路为前导,积极探索打开法律的“窗口”,为妇女提供“便捷”,让更多维权妇女“看懂”官司。
《案例汇编册》就是该市探索的成果之一。这本带有普适性维权的小册子,是2012年马鞍山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儿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汇集各成员单位、妇联组织以及维权志愿者近五年来受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众多典型案例,并由法律专业人士从中遴选集结而成的。
“我们的目的是为全市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可资借鉴的成功解决方案,因此,案例的典型性、普适性格外重要。经过严格筛选,我们最终选出17个典型案例并编辑成册,通过口语化表述,让普通妇女能‘看懂’,可比照‘判例’ 按图索骥,弄清适用法律,简化维权路径。”曾参与案例编辑工作的陈寰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在马鞍山市各社区、村妇女之家采访时注意到,《案例汇编册》被放置在居民随手可以领取的地方,内容包括离婚案、抚养案、赡养案等妇女儿童群体中惯常出现的矛盾纠纷案件,晦涩的法律书面用语已经被“翻译”成平实易懂的“大白话”。
“两年间,《案例汇编册》已经复印了多次,不管是否需要,居民都可以拿回家看一看、学一学。对基层的矛盾纠纷调解人员来说,也是很实用的工具书。”陈寰说。
“干预”模式:让维权效果最优
“介入”的手段在于“干预”。
所谓“干预” 模式,就是在实事化维权中,通过主动的维权服务,提供专业性的维权知识以及指导,并将其纳入社会化维权网络之中。
朝着这一目标,市妇联探索和推进了“妇女信访代理”“驻点社区,牵手维权”两项维权工作。
2012年,马鞍山市妇联在全市妇联系统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妇女信访代理,指的是按照自愿原则,信访妇女与信访代理员达成协议,由代理员代替本人反映问题的妇女维权模式。换句话说,就是“有事您说话”,其他的事都由专业人士来帮你完成。
为了优化维权效果,市妇联对信访代理案件和普通接访案件进行了分类指导,推出了“三个一”工作模式,即一块“信访代理”制度公示牌、一张“信访代理协理员”岗位席卡、一本“信访代理案件”记录册。
“驻点社区,牵手维权”,则为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开展普法宣传和妇女维权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法律支持和法律帮助。
市妇联邀请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律师,驻点结对社区妇女维权服务站,采用直接深入居民当中、电话连线、网络指导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妇女解疑释惑,帮助指导疑难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这其中,让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记忆犹新的是,去年市妇联牵头多家部门成功救出被患有精神疾病母亲关在家失学两年的13岁女孩章丽(化名)。当时,市妇联驻点了解情况后,联合教育、民政、综治等多家部门前往解救。之后,市妇联又联系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解决她的上学问题,帮助她适应、融入社会。目前章丽已经重新走进校园,开始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NGO”志愿者模式:引智借势为妇儿鼓与呼
“介入”的支点在于志愿者的参与。
2008年起,马鞍山市妇联开始摸索“NGO模式”, 成立了市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已有在册志愿者114名。
在6年多的时间里,市妇联以“介入式”维权思路为航标,引智借势、整合志愿者资源,开展了多项维权活动——
启动“维权志愿律师驻基层”活动,在区县妇联设驻点维权律师,邀请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志愿律师为来访的妇女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通@马鞍山妇女儿童维权微博,为妇儿维权开辟一个崭新的渠道。
2013年9月26日,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妇女维权工作室“方锐妇女维权工作室”在雨山区平湖街道湖西社区挂牌,成为妇女维权的一个新符号、新品牌、新范本。
在此过程中,一个个妇女被侵权案例,因为志愿者律师的积极协助得以圆满解决。
马鞍山市丹阳镇残疾女性李梅(化名),怀孕期间不慎摔倒扭伤了右膝关节,考虑到孩子健康,没有用药,因而延误治疗,出现炎症,县市医院无法治愈,只有到北京专科医院治疗。婆家不愿支付医疗费用而提出离婚,法院判不离,于是婆家便对李梅不理不睬。李梅无奈之下,向马鞍山市妇联求助。
“接到求助后,市妇联立即联系维权志愿者冯健律师为她提供帮助。”陈寰至今记得当时的情景,市、镇两级妇联工作人员、志愿者冯健律师、主审法官、电视台记者等一行10人来到丹阳镇,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为两家进行调解。妇联、志愿者律师、法官从法律、人情各个角度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离婚,男方给付李梅一定的生活补助金和医药费,并将自盖平房一间给李梅居住,婚生子由男方抚养。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李梅的合法权益。
“营业厅” 模式:阵地前移主动服务
“介入”的落脚点在于服务。
如何保障妇女权益不受侵害,需要事前干预,需要为妇女利益奔走的广大妇女工作者有“主动服务意识”,换句话说,就是要改变以往的“衙门作风”,调整为“营业厅模式”,并将“营业厅”前移至社区(村)妇女之家,“对每一位前来寻求帮助的弱势妇儿,我们都热情有加、嘘寒问暖,以一个服务者的姿态提供热诚而贴心的服务。”陈寰说。
近年来,循迹马鞍山市妇联的“介入式”维权思路,市妇联在全市539个社区(村)妇女之家开展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与维权志愿者开展“驻点社区,牵手维权”活动、设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妇女维权工作室”……
“尽管这些维权的方式、内容以及范围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我市妇女维权工作由被动维权向主动维权转型、由上级妇联推动向自主自发维权转型、由街头宣传式维权向社区务实型维权转型。”马鞍山市妇联主席许才珍认为,这些在具体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维权思路和模式,将维权阵地前移,以“主动服务”取代“被动等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只要深耕‘介入式’维权,娴熟应用这四种模式,不断赋予新思路新活力,定能将潜在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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