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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刻意隐瞒精神病史 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8/12 点击量:

网友咨询:经人介绍,小吴和现在的丈夫章某相识,不久后就领了结婚证,婚后育有一子,家庭还算和美。谁知,近年来,小吴发现丈夫隔阵子就变得神经兮兮的,有时候突然失踪,公公婆婆打掩护,说去他们那里小住了几天,起初小吴并未在意。可是时间久了,小吴难免起疑,何况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听邻居们说,章某以前患有精神病,经常无缘无故的大笑,自言自语,有时候甚至还咬人。小吴心里凉了半截,她想过离婚,可是担心丈夫是精神病人的话,法院不同意判决离婚,她就骑虎难下了,得罪了婆家,还不能如愿。请问,婚前丈夫刻意隐瞒了精神病史,婚后妻子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离婚吗?

女网解疑:婚前丈夫隐瞒了精神病史,婚后妻子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公民有离婚的自由。当然了,离婚必须去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按照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能查明,小吴的丈夫章先生婚前就患有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小吴坚决离婚的话,法院会予以调解,调解无效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