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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关乎社会和谐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5/30 点击量:

“反家暴”对于如今的中国人而言,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随着传媒在人们的生活中日益扮演起重要角色,由传媒所倡导和传播的“白丝带精神”,已经走入各个阶层之中。可以说,在“观念改革”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初步的胜利。

但是,从观念的改革转入行动的改革,还需要上下求索的漫长过程。文化学家曾精辟地指出,传媒时代的好处是让大家把有些问题能看得见了,但看得多了,就会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是看得太多而看不够,一个是看得太多而看不见。

反家暴问题亦存在这两个方面的隐性挑战。有些媒体对妇女遭受严重家暴的报道追求情节惨烈、冲击力。在报道过程中,除了展现施暴情节之外,对妇女如何抗暴、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则关切甚少。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报道,很大程度上缘于受众“看不够”心里。再者,家暴新闻是单向式传播,久而久之也助长了“视而不见”。

一直以来,家暴被当作是“家庭内部矛盾”,所以很多家暴纠纷往往最终是受暴者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家暴隐患也因为缺乏外部干预而长期存在下来。近年来,得益于政府和反家暴组织的积极推动,公众越来越认可反家暴问题是社会问题。

家暴问题在社会性别观念介入以前,通常被视为普通的暴力犯罪问题。因此,反家暴行动呈现出后知后觉、被动应对的局面。直到社会性别学者明确指出,“家庭暴力不仅以女性受害者为多,而且是男性权力压迫女性的一个极为典型的表现”之后,反家暴行动才逐渐扮演了预防、干预、指导、维护等多元一体的主体角色。社会性别理念也澄清了很多观念上的误解,比如认为男性对女性施暴是因为他们生理冲动,是由男女两性的天然本质所决定。再比如,认为家庭暴力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无论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如何差异。大量学者的研究发现:对女性的暴力与社会的性别结构紧密相关。在一个强调男性统治、强悍、荣誉的社会,家暴的现象非常突出与普遍。

在中国文化中,“和”是人人有饭吃,“谐”是人人都有发言权。“和谐”首先要保障个人的生存权和言论自主权。从两性关系的角度来看和谐,更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共享资源的平等权。因此,以性别压迫为内因的家庭暴力作为和谐发展的障碍,必须被全社会所认识,所挑战,所批判。

当每一个公民都认识到,反家暴不仅是女性的事,不仅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反家暴行动体现的是一种权利观念,体现的是一种公民基本修养之时,杜绝暴力、制止暴力,将成为全社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