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沪人社养发(2010)47号)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经本人提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该试行意见的宗旨是“为了充分发挥本市企业各类人才的作用”。这对于解决中高端人才不足、人口老龄化等引发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过大、走出学历越高工龄越短养老金越少的怪圈,以及顾及劳动者的个体差异及其不同需求而避免“一刀切”,都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未渗透性别意识,未基于男女平等理念,仍然沿袭了我国制度性性别歧视规定。
推延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尤其不应忽视男女平等的理念,主要理由有四点:
一、专业技术人员以脑力劳动为主,性别差异不明显。如果此项改革限于体力劳动者范围内,是符合关于男女生理差异的医学科学的,也符合当事人差异性退休的现实需求,堪称以人为本、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明智决策。但是,此项改革限于专业技术人员,仍然固守并无科学依据的性别差异,其进步性就大打折扣了。
二、专业技术人员是对男女同龄退休呼声最高的群体,性别歧视已经引发了社会矛盾。既然适用范围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近年来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提起仲裁和诉讼的恰恰是这个群体。笔者曾统计过与单位发生退休年龄争议的970多位当事人对男女同龄退休的意见,赞成率为100%。代理的退休年龄争议案21件,发现被强迫于50周岁退休的当事人经常以泪洗面,她们程度不同地出现失眠、抑郁等症状。此类案件也成为当地维稳办面临的棘手的、高发的、必须化解的社会矛盾。在此群体改革退休年龄,再次出现性别差异,难免会激化社会矛盾。
三、此项改革未正视女性平均寿命持续提高且高于男性的现实。据上海市妇联公布的数据,上海女性健康水平居世界前列,2008年平均寿命已达83.50岁,且有继续提升的趋势,而男性平均寿命是79.06岁。相比之下,女性比男性多活4.44年,强制女性早于男性5年退休道理何在?
假如符合条件的某女性高级工程师提交了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年龄的申请,而企业也需要她继续工作,就因为其性别而不能延长到65岁吗?既然将选择权交给了当事人,就不要再人为地设置障碍,制造不平等、不和谐因素以授人以柄。
四、退休年龄改革的首要目标应当是消除性别歧视。这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履行反歧视公约的需要,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已经关涉稳定大局。此项改革忽视了首要目标,仍然不能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尤其是性别平等的需求,其质量必然遭到质疑。
因此,任何涉及退休年龄改革的方案,都应当以消除性别歧视作为首要目标,在专业技术队伍内尤其不能忽视男女平等诉求。切忌只站在政府和企业的立场上,片面追求缩小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和维护企业用工的自主权,而漠视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和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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