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履行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吉林省妇联决定建立“妇女需求调研月”制度。
近日,省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和《“妇女需求调研月”实施方案》,将每年的7月份确定为“妇女需求调研月”,由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联干部、各级各类妇女社团会员入村(社区)入户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妇联主席、副主席将分别带队深入9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以面对面地形式召集当地省级女执委、女代表,就群众反映的和妇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女执委、女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深入乡镇(街)、村(社区),倾听广大妇女群众的声音,了解她们的意愿和诉求,协调解决妇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制度要求,省、市妇联干部每人要联系1个县(市、区);县以上妇联干部每人要至少走访10户以上家庭,乡(镇、街)妇联干部每人要走访50户以上家庭;社区(村)妇联干部要全面走访辖区内的家庭,基本实现全覆盖。各级各类妇女社团要充分发挥来源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选报1-2个调研题目,形成调研报告。各级妇女代表要加强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有针对性地了解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本村(社区)妇女群众的呼声、诉求,通过参加座谈会、撰写调查报告、提交提案议案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反馈社情民意。
目前,吉林省妇联正在全省开展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调研,深入研究妇联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和创新中的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