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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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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联六项举措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28 点击量:

全国两会闭幕后,吉林省妇联迅速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两会精神,并就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做出了安排部署,具体为六项举措:

一是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巾帼“十二五”建功活动。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为主题,进一步深化 “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组织动员全省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召开 “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纪念大会,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比武、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实施“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计划”,搭建组织、培训等四个平台,提供政策、资金等四项支持,实现小额担保贷款、信息服务等四个百分百覆盖。加快“五到农家”巾帼示范村、“三八”绿色工程基地建设,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提高“阳光工程”、“春风行动”、冬春科技培训中妇女的参与率。

二是全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工程。以四大工程14个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资金扶持、岗位援助、信息服务等长效机制,多渠道拉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重点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将“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中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畴,将放宽妇女贷款条件、完善妇女担保贷款模式、明确贴息资金拨付时限等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打造“吉林大姐”、“吉林巧姐”、“牵手家政”三大品牌,实行统一命名、统一标识、统一标准和连锁经营的运作模式,省、市、县三级合力推进。确保完成“万名妇联干部牵手万名妇女创业就业”、“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等项目任务。继续发展“春蕾”职业教育,为更多的贫困大龄女孩提供教育和就业援助。加大“公益岗位惠妇女”项目的实施力度,抓住全省扩大公益岗位规模的契机,提高大龄就业困难妇女的安置率。保持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款10亿元的发放规模,提高巾帼创业小额借款的使用效率。

三是创新发展城乡社区和家庭工作。加强社区妇女工作调研,明确妇联在社区的工作定位,完善社区妇女工作的机制,不断创新和改进社区妇女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并适时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地开展“低碳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型家庭”等各类“和谐家庭”创建,探索创建活动与创业贷款、就业援助、信息服务、困难帮扶等有机结合的激励模式。大力推动家教知识讲座、“亲子读书”活动、“四点半小课堂”和儿童早期教育项目进社区等家庭教育进社区活动,探索创建儿童思想道德实践基地和家长学校网站,努力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把巾帼志愿者作为妇联开展城乡社区和家庭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组织,壮大队伍,规范行为,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四是进一步加大维权与维稳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容,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经验,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站站长的培训。大力创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在省级优秀维权岗中开展“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问题家庭大排查,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矛盾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

五是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以2010‑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颁布为契机,全面谋划未来五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加大妇女参政权益的保护力度,力争明后两年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换届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有所提高。加大妇女健康权益的保护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全省农村贫困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关注高层次女性人才成长,实施高层次女性人才培养计划。关注城乡困难妇女的生存状况,实施“贫困母亲援助行动”,探索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方面的长效帮扶机制。

六是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相结合,与推动妇联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改善妇女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推动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着力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省妇联将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全省妇联系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重点实施“三个一”工程。继续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利用公益岗位配备社区妇联专干的比例要达到100%,探索在乡(镇街)配备妇女劳务输出协理员、家政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并向村延伸。进一步建好、用好、管好“妇女之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帮扶救助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市(州)和县(市区)级工作经费按女性人口人均1元钱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街)级参照执行,村(社区)按照党建工作经费10%的比例提取。继续推动解决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和报酬的问题。抓住全省第八届社区“两委”换届的契机,加强与组织、民政部门沟通,将促进女性进社区“两委”、提高“两委”女委员和女性正职比例的政策纳入换届选举文件,换届后,社区“两委”女委员配备率要达到100%、女性正职比例要达到80%以上。对于个别没有女委员的村,要推动当地增补,并协调组织部门选派女大学生任村主任助理,组织农村优秀女青年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为村“两委”储备女性人才。没有解决村妇代会主任报酬问题的地区,要参照已有作法,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争取明年年底前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