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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蒋月教授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27 点击量: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校妇女委员会主任蒋月同志因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日前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荣誉。

蒋月教授长期致力于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教学、研究及社会服务。近年来,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推动相关立法的修订和完善,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07―2008年,她应邀主持完成了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调研、论证和试拟稿起草工作。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9月28日通过了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并于同年12月1日起施行。她接受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等的指示,应邀在厦门市、南平市、晋江市、安溪县等地作多场报告,为当地领导干部宣讲妇女法等新法律。同期,她应邀主持完成了“厦门市制定预治家庭暴力条例”调研,推动厦门市人大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9月30日通过《厦门市人大会议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定》,为本市防治家庭暴力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今年初,全国妇联还聘请蒋月教授为“全国妇女维权工作特聘专家”,并委托其开展国内反家庭暴力立法专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