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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江源妇联“公开承诺”助推“创先争优”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20 点击量: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吉林白山市江源区妇联积极推行科学定诺、支部审诺、公开亮诺、扎实践诺、严格评诺五个环节,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助推“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讲可行性,科学定诺

坚持“应诺尽诺、有诺必行、承诺必果”的原则,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创先争优目标要求、业务工作实际、个人特长等,科学确定承诺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用实际行动践行“五个好”、“五带头”,确保承诺内容看得见、行得通、做得到。目前,机关党员已根据自身实际,每人确定各类公开承诺3条以上。

二、讲针对性,支部审诺

机关支部对机关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一进行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是否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是否量力而行、切实可行,杜绝“劣质”、“漂浮”的虚假承诺出台。对有可操作性、通过努力能够如期兑现的承诺事项,给予肯定和确认;对需要多名党员合作才能完成的承诺事项,进行统一协调。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公开承诺,已责令限期整改,重新作出承诺。

三、讲示范性,公开亮诺

对已确定的承诺事项,召开承诺大会,每位党员干部面向党旗宣读公开承诺书,明确创建目标、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履行责任人,将承诺书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讲先进性,扎实践诺

根据承诺的内容和任务,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三定”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职责,践行好承诺事项,发挥好带头作用,展示出先锋形象。承诺人定期向党组织进行述职,汇报承诺兑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确保承诺如期兑现。

五、讲实效性,严格评诺

建立承诺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兑现落实公开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支部对机关干部的践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及时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按时兑现落实承诺事项,对未兑现承诺的,责令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