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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2019年吉林大学妇女法律宣传员培训班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7 点击量:

11月21日上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校妇女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让广大女性了解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婚姻家庭权益等内容,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在第18个法律宣传日到来之前,妇委会在中心校区东荣大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会议室举办“强化维权意识 共筑和谐家园”——2019年吉林大学妇女法律宣传员培训班。全校妇女法律宣传员近60人参加培训。妇委会副主任焦红兵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民法教研部李洪祥教授做《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三审稿)的新变化》专题讲座。培训会上,李教授结合多年的民法研究工作经验,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修改的内容开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婚姻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家庭的地位和作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关于父母的赡养规定和探望权、严重疾病不告知婚姻可撤销、婚姻无效的情形、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赔偿制度(增加其他情形)、以及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等相关内容的深刻要义,将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家庭财产纠纷、婚外情感困扰、家庭暴力等常遇问题,通过法律法规解答,指导培训人员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法律法规有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对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妇女法律宣传员们纷纷表示这种通过现场授课、现场宣传的培训模式,可以更好地将所听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发挥妇女法律宣传员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领域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效,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平安家庭、和谐校园。同时,也坚定了妇女干部当好全校妇女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信心。

此次培训是妇委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通过举办妇女法律宣传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妇女法律宣传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妇女维权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培训最后,对将要进行的妇女法律知识竞赛工作进行了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