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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庭暴力 全国加速行动——各地妇联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07 点击量:

“反家暴法”“告诫书”“紧急庇护”“人身保护令”……这些应该是3月1日当仁不让的热词。当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各地妇联组织积极行动起来,纷纷启动反家暴法宣传活动,扩大法律知晓面,进一步提升公民的反家暴意识和水平,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天津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高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共同举办了“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平安——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天津市妇联负责人到场阐释反家暴法出台的“台前幕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高法等相关负责人现场点评,法学专家和律师现场回答提问。各区县妇联主席及权益干部,基层民警、法官及民政工作人员,巾帼普法志愿者代表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当天活动特别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薛宁兰作为现场解读专家,针对市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就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以及法律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专业话剧演员表演舞台剧真实再现家庭暴力现象,公安、民政、法院、妇联领导结合各自工作进行点评,使公众对公安机关告诫、紧急庇护、人身保护令等制度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

3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河北省第十七个“三八”妇女维权周将把反家暴法宣传作为重点,鼓励家暴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河北省妇联借助官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已正式开通反家庭暴力法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开发制作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画册、学习光盘等宣传资料,借助“妇女之家”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在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增开了反家暴宣传专线。实现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河北省妇联信访数据显示,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投诉一直在全省信访总量的10%以上。

今年,河北省各级妇联将把反家暴作为重点,在公众中加大宣传力度,并组织讲师团对公安干警、法官等执法人员进行反家暴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他们依法、有效处置家庭暴力案件。

反家暴法正式实施的当天,云南省昆明市妇联与市普法办联合召开学习宣传反家暴法座谈会。昆明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妇联等18个部门,以及昆明市19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妇联主席和市妇联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兼职副主席等参加座谈学习。

云南省妇联负责人表示,反家暴法是一部基本人权保障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是一部体现先进性别文化的法律,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是妇联组织参与立法、源头维权的成功典范。反家暴法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中国防治家庭暴力法律体系的形成。

3月1日上午,江苏省妇联、南京市妇联分别在莫愁湖社区、朝天宫广场等群众聚集的场所宣传反家暴法,积极营造尊重妇女、促进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

莫愁湖社区现场,江苏省律师志愿者与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启动“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拓展至家庭,进一步提升基层妇女组织服务妇女儿童的能力,深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朝天宫广场上,人头攒动,群众自发参与到反家暴法知识问答的互动环节当中,《反家暴法宣传手册》被一抢而空,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月1日,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在广西新闻中心召开广西贯彻实施反家暴新闻发布会。

会上,联动机制对12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细化,当中包括:高院制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申请工作制度,联动相关部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行为纳入110接处警范围进行处置。司法厅指导各级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家庭暴力纠纷,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民政厅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场所,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提供临时食宿和心理帮助等必要服务。教育厅将反家庭暴力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总体教学计划。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受害者心理辅导机制的建立等。

3月1日,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之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妇联联合法院、公安、民政、司法、综治等部门在中央大街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反家暴宣传单,为群众做免费法律咨询。“从我做起,善待家人,反对暴力”的横幅吸引数百人驻足签名。

黑龙江省妇联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妇联将同各部门一道,主动作为,尽职尽责,推动建立多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为制止家庭暴力,引导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共同努力。

3月1日上午,以反家暴法开始施行和“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为契机,安徽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合肥市妇联、合肥市综治办、合肥市司法局隆重举行了“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三八”妇女维权服务活动。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吸引了近千名群众参与,对于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真正地将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庭、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2月29日,由浙江省妇联、浙江省普法办、浙江省法制报、杭州市妇联出品的反家暴微电影《门背后的眼睛》上映。这是全国首部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微电影。意在通过电影,提高群众的反家暴意识,告诉群众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暴力。 影片中凸显了两个重要的新法亮点——家暴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影片由专业团队打造,剧本经过专家精琢,男女主角由专业演员出演,情节跌宕起伏。剧中的妇联干部、法官、警察、律师、心理咨询师、调解员、业主等都是本色出演。

据了解,在各地反家暴法宣传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络绎不绝。各地妇联组织了公检法、医院等部门在广场上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认真为妇女群众释疑解惑,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和渠道,弘扬男女平等、家庭文明的良好风尚,贴心周到的服务深受妇女姐妹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