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参政已经成了国际化的潮流与话题。随着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及性别比例的改变,性别意识逐渐进入社会决策主流。
2002年,德国联邦政府当选的13名部长有6名是女性;在2003年芬兰的新内阁中,一半的成员是女性。
中国政府用行政命令在各级岗位中固定女干部的比例,这是对女人参政的一种“政治怜悯”,还是提升妇女地位保护妇女合法政治权益的有效措施?
智者见智。不管怎样,“政治,乃众人之事”。别忘记选票有一半是属于女人的!套用国际女权主义者的口号就是:“分一半权力给女人,分一半家务给男人”。
一、中国女性参政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妇女在法律上获得了与男子同样的参政权利。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了“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女干部以女性特有的魅力,在机关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长期历史、文化的影响,在目前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仍然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特别是在参政议政方面。
1、女性参政比例低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要求女性在各级权力机构中的比例在2000年实现30%。那我国妇女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的现状是什么呢?
全国人大女代表比例从1983年以来长期徘徊在21%左右,九届是21.82%。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十届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规定2003年ጁ届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应比九届有所提高。而实际上却成了20年来比例较低的一届,已降为20.24%,下降了1.58个百分点。在国际社会的排名,1994年是第12位,2002年下降为第29位,在今后5年内排名可能还会继续下降。
妇联主席彭佩云曾经呼吁:2003年代表委员女性要达到1/4。我国的妇女研究也发现,在1933年中央苏区、1939年陕甘宁边区,党中央就提出女代表、女议员的比例要达到25%。而据中组部统计,党的十六大代表中,有女代表382名,仅占18%,全国政协女委员373名,占16.7%。໎1933年到2003年,70年了,这一指标远没有实现。
目前,中国共有7位女性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国务院29个部门中有正、副女部长14人,在10位国务委员中,有两位女性,占20%。在国家核心领导层的女性更是凤毛鳞角。在十届人大上,吴仪成为了1982年以来我们国家第一位女性副总理。目前,我国省、地、县三级党政班子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女干部达5056人。据华商报2002年报道,全国有16位女省委副书记、30多位女省委常委,668个城市中,正职女市长比例仅为1%。
2、女性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不相称
据统计,2001年,中国妇女劳动力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40%,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到2000年,中国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已达1.1亿多人,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6%。但女性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远远不相称。
3、女性参政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妇女参政的总体现状是:社会对妇女参政的认同氛围还不十分浓厚,女性参政能力尚显不足,妇女参政尚处于不稳定和波浪型状态。
具体表现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配备不够、出席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下降,女性参政议政的绝对人数比例偏低;现任女领导干部存在“五多五少”,即年纪大的多,年纪轻的少;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群团部门多,党政主干线和经济主战场少;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多,正副职领导干部少;有些地方基层女干部短缺,再加上女性就业歧视,后备干部来源不足,青黄不接;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我国的文盲中,女性就占三分之二。
二、为什么需要保证女性参政比例?
妇女参政作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中国妇女地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然而,从妇女总数、妇女对社会的推进作用和干部队伍、知识领域女性的数量、质量来看,显然上述比例难以表明社会对妇女的重视和认可程度。
为了鼓励和培养女性参政议政。中国政府不仅在各级岗位中固定下女干部的比例,而且还在中国最高权力机构中规定了女代表的数量。尽管这被一些人说成是“政治怜悯”,或者叫点缀或者花瓶。但对女性参政比例的规定确实使女性在中国政府中占的比例达到了一定水平。
《中国妇女报》对妇女参政要不要“比例”保证曾展开讨论,起因是党的十三大选出的政治局没有一个女委员。当时更多“理性的”男性认为,“规定比例”对保证女性从政很重要。
长期以来,与教育、就业和土地政策相比,中国妇女参政政策应当是最有性别敏感的政策了。
在解放初期,甚至在根据地时期就开始注意到性别比例,当时不叫性别比例政策,而是叫性别保护政策或性别倾斜政策。50年代,在当时社会主义平等原则的政治氛围中,在蔡畅、邓颖超等妇联领导的极力推动下,形成了当时一套建立在委任制基础上的行之有效的保护妇女参政的政策。
1995年底,我国政府又颁布第一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妇女参政的明确目标,同时各级组织部门相应出台了一些特殊的倾斜政策,比如100%的县(市、区)和50%以上的乡镇党政班子中要有一位女性领导的目标。但是这一性别比例政策在社会转型政治体制改革中受到了挑战。 1990年,在全国妇联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中央组织部在长春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座谈会
尽管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中,同等条件下实行“女性优先”的原则,甚至有的地方还特别提出要重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但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性别盲点的。干部委任制转为差额选举制度和公开聘任制后,使原先刚性的性别保障规定出现了松动,妇女候选人在选举和竞争中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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