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9〕11号),经国务院批准,我校孙辉、李娟、李薇、张然、邵彦敏等5名女性荣获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激发他们的报国情怀、奋斗精神、创造活力的重大举措。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