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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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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

我校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暨“巾帼建功”表彰大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15 点击量:

3月6日下午,我校在东荣会议中心报告厅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7周年暨“巾帼建功”表彰大会,全校妇女代表400余人欢聚一堂。省妇联组织部部长相瑛,省高校工委群工部部长郑迅,校领导李玉林、宫志忠、韩晓峰、赵继、张晓林、蔡莉、张向东,校党委常委刘晓民、修俊兰、杨玉新出席会议。大会由党委常委、农学部党委书记刘晓民主持。

工会主席宁波群和妇委会主任申桂香分别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于莉等60名同志“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外国语学院俄语系等25个单位“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并对文学院妇委会等20个“先进妇委会”、吕军等20名“优秀妇女干部”和陈密等20名“妇女工作优秀领导”予以表彰。主席台领导为受表彰的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奖牌和奖杯。分子酶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冯雁教授和外国语学院俄语系主任苗幽燕教授代表“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先进事迹。

郑迅在讲话中代表省教育厅、省妇联向全校妇女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我校的妇女工作和“巾帼建功”活动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希望广大妇女锐意进取,勤奋学习,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宫志忠作了讲话,首先代表学校党委向全校广大女教职员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大会的省妇联和省高校工委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全校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诚挚的敬意。

宫志忠指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妇委会认真贯彻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妇女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级妇女组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全校女教职员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实践,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建设和谐吉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宫志忠对全校妇女提出了四点希望,希望全校女教职员工在构建和谐吉大中展现新风采。构建和谐吉大既是我们的发展目标,也是我们的发展基础和条件。构建和谐吉大,需要建立和完善公正合理的利益调整机制,活力和创造的激发机制,矛盾和纠纷的消解机制,稳定和平安的维护机制,需要包括女教职员工在内的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自觉行动。大家一定要从理论层面认识和谐吉大的要素,从实践层面把握构建和谐吉大的机制和措施,不断增强构建和谐吉大的自觉性,处理好发展、改革、公平和稳定的关系,做到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稳定保和谐,在构建和谐吉大的实践中展现新风采。

希望全校女教职员工在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进程中再立新功。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全校师生提供了施展才华、大有作为的机会,全校女教职员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上来,自觉地把个人的利益与学校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要爱岗敬业,把每一个工作岗位作为实现学校奋斗目标的阵地,把每一份工作作为奉献吉大的途径,努力在本职工作上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希望全校女教职员工在推进依法治校中发挥特殊作用。吉林大学章程明确规定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实施民主管理。我校女教职员工占全校教职员工总数的一半,实施民主管理,离不开广大女教职员工的积极参与。全校女教职员工要深刻领会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参政意识,提高参政能力,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通过各种渠道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建功立业。要善于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维护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要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结合起来,为把吉林大学建设成为明德隆法的社会主义大学发挥特殊的作用。

希望全校女教职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妇女地位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素质。全校女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学习作为实现自身价值和自我发展的自觉行动,增强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崇尚文明,追求和谐,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家庭的关系,以更加顽强的精神投入学习,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充实头脑,真正成为“四有”、“四自”的时代新女性。

他强调,校妇委会和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认识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妇女工作全局,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利益、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妇女的呼声,反映妇女的愿望,真心真意地帮助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