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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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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建功

我校表彰“和谐单位”“和谐家庭”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07 点击量:

3月6日下午,我校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6周年暨“和谐单位”“和谐家庭”表彰大会。校党委常委刘晓民、杨玉新参加了表彰大会。

按照学校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2005年校妇委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和谐单位”“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各基层妇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扎实工作。全校妇女同志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出发,努力用“四自”精神塑造自己,创造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合作关系,以自身文明进步带动家庭文明和谐,形成以德立家、以法护家、以文化兴家的家庭建设态势,积极追求充实健康的精神生活,涌现出了一批“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先进典型。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单位和谐、家庭和睦,为学校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

大会宣读了校妇委会《关于表彰2005年度“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的决定》,对33个“和谐单位”、50个“和谐家庭”进行了表彰,并向受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和谐单位”代表、公共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心第三教研室主任齐洪英与“和谐家庭”代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殷景志教授分别在会上发了言。

正在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迟宝荣教授从北京给大会发来传真,祝全校姐妹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事业有成。她说,“姐妹们,让我们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勤俭持家,做好本职工作,为把吉林大学建设成为一流的社会主义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刘晓民在讲话中,首先向全校妇女同志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校妇女工作者致以诚挚的敬意。他希望全校妇女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发展建设,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业绩;希望校妇委会和各部门妇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创建活动,不断开创我校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校妇委会

200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