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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吉林大学妇委会组织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5 点击量:

领导机构

主 任:苗艺璇

副主任:邹 红 焦红兵

妇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的政策、法律、法规,营造全校妇女全面发展的有利环境。

二、代表妇女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三、团结和引导全校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吉林大学女性精神,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学校发展建设,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争做时代新女性。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选树表彰优秀女性人才,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与学校和谐。

四、关心全校妇女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关注女性健康,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配合、督促相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努力为全校妇女服务。

五、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加大妇女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干部的执政能力,适时向学校党委、行政部门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女性干部,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做好妇女人才信息库工作。

六、深入开展妇女理论研究,定期召开吉林大学妇女理论研讨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和鼓励相关研究人员参与各级妇女理论研究,申报各类妇女研究科研课题,撰写论文、参加研讨,努力为学校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提供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

七、承担大学生《女性学》公共选修课,推进《女性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性别意识、传播男女性别平等,帮助和引导大学生解决所面临的思想、身心、婚恋情感、人际交往、就业创业等各种实际问题。

八、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全校妇女办实事;加强与各高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扩大学校的影响;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协助学校做好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中的妇女工作。

九、充分发挥学校女性人才资源优势,树立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意识,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学校巾帼志愿者队伍,努力为社会服务。

十、对学校基层妇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学校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它工作。

妇委会人员分工

姓 名

职 务

工作分工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苗艺璇

主 任

全面工作

鼎新楼C区551

85167457

邹 红

副主任

宣传、妇女维权工作、妇女研究中心和妇女研究会

鼎新楼C区555

85167086

焦红兵

副主任

行政工作、组织建设工作

鼎新楼C区555

85167086

方 悦

正科级秘书

妇女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会工作、维权、党支部工作

鼎新楼C区559

85168262

张晓琳

正科级秘书

宣传、网络信息管理、对外联络工作、妇女研究、《女性学》公选课

鼎新楼C区559

85167485

王 然

正科级秘书

行政、妇女维权、接待、文字档案管理工作

鼎新楼C区559

85168262

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

0431-85167086

公共信箱

fwh@jlu.edu.cn

传 真

0431-85167485

邮政编码

130012

通信地址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