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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中国妇女代表大会简介――2008-03-13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9/06 点击量:

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与会代表467人,成立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选举产生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推选何香凝为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副主席,宋庆龄先生为名誉主席。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916人。大会修改并通过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为副主席。选出章蕴、许广平、康克清、罗琼、曾宪植、曹孟君、沈兹九、曹冠群8人组成全国民主妇联书记处。

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9月9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297人。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大会一致决定,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选出第三届执委202名,候补执委43名。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名誉主席;选举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杨之华、刘清扬、康克清为副主席;选举主席团委员16名;通过罗琼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1963年4月,赵烽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78年9月8日至9月17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997人。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女联合会章程》;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改称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推选宋庆龄、蔡畅、邓颖超为名誉主席;选举康克清为主席;选举常务委员50名。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83年9月2日至中9月12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947人。会议修改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康克清为主席;推选张帼瑛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1986年11月,关涛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88年9月1日至9月6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067人,会议修改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推选康克清为名誉主席;陈慕华为主席;推选张帼英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1990年2月黄启澡任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杨衍银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1990年12月赵地任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1990年12月,第六届第七次常委会推选赵地、杨衍银为副主席。

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9月1日至9月6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100人。会议修改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陈慕华为主席;选举常务委员42名。选举黄启澡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998年8月31日至9月5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200人。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出第八届执委219名。推选陈慕华为名誉主席;选举彭佩云为主席;推选顾秀莲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200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代表1260人。会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出第九届执委245名。推选陈慕华、彭佩云为名誉主席;选举顾秀莲为主席,选举常务委员31名。推选黄晴宜为全国妇联书记处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