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新闻资讯

我校5名女性分获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9 点击量:

9月25日,长春市第34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省宾馆召开,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动员全市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会议对49个市模范集体、50名市特等劳动模范、445名市劳动模范进行了表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建设者致以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市长刘长龙主持会议。会前,市领导集体会见了市特等劳动模范代表。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下发的长办发〔2017〕33号文件《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市第34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劳动模范评选小组评选,长春市34届劳模大会筹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决定,我校于吉红(女)、殷艳玲(女)同志获得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刘冰冰(女)、吴振武、姜启川、朱 泓、周光辉、李 凡(女)、杨 萍(女)、韩志武等8名同志获得长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梦想的花朵,只有以劳动浇灌才能绚丽地绽放。在伟大祖国68华诞和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学校工会谨代表全校教职工向我校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在各个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劳动模范们致以崇高的敬意与亲切的问候!向新当选的市特等劳动模范、劳动模范表示祝贺!

倡导劳模精神,呼唤匠心归来,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劳动模范工作,包括劳模的培养、选树、评选、表彰、宣传、管理服务等,是运用榜样的力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一项群众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校工会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积极营造浓厚的尊重教师、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坚持工会本源本色,加大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力度,真正把“职工之家”做实,把“娘家人”做好,为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汇聚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学校早日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并最终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目标建设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活力。(材料来源:吉林大学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