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2016〕136号),经国务院批准,我校葛鲁嘉、金晓彤(女)、韩喜平、田文晶(女)、邹勃、赵宏伟、王一丁、陈圣波、李凡(女)、潘洪玉、杨弋、杨萍(女)共12人荣获2016年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广大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制度,也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重大举措。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免征个人所得税。 |